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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帝曰:“陰勝則陽病,陽勝則陰病。陽勝則熱,陰勝則寒。重寒則熱,重熱則寒。”
“陰勝則陽病,陽勝則陰病。陽勝則熱,陰勝則寒”。倒不一定是講的人體的生理病理問題,從自然界也可以這樣理解,這個“病”不要單純理解為人體有病,當然包括人體有病。凡是陰陽之間的關(guān)系,陽太過了,都可以導(dǎo)致陰不足,陰受到損傷,病就是損傷、就是傷害。同樣,如果人體的陰氣過盛,陽氣就要受到傷害;如果陽氣過亢,陰津也受到損傷。這是從陰陽總的規(guī)律來講。再有“陽主熱、陰主寒”,所以“陽勝則熱,陰勝則寒”,自然界如此,人體內(nèi)的陽勝就叫熱證,陰勝就叫寒證。
“重寒則熱,重熱則寒”。重的含義有二:第一、重復(fù)、重疊,如冬日感寒為重寒,夏日感熱為重熱。第二、作“極”解。因為物極必反,熱而又熱反而出現(xiàn)寒,寒而又寒就可以出現(xiàn)熱。當然古時候只是說到極、說到重,我們現(xiàn)在才說在一定條件下事物向其相反的方面轉(zhuǎn)化,才明確授出是有條件的轉(zhuǎn)化,古時候所說重和極,也可以理解為是有條件。
如果把這幾句話和前面那一段的氣味辛甘發(fā)散為陽,酸苦涌泄為陰”聯(lián)系起來考慮,也可以理解為用藥,陰味藥用得太多了,可以傷害人體的陽氣;陽熱藥用得太過了,可以傷害人體的陰精。
總之,看到的是陰陽相互制約,陰陽相互消長,所以“陰勝則陽病,陽勝則陰病”:又是因為“陽主熱,陰主寒”,所以“陽勝則熱,陰勝則寒”同時又談到陰陽可以轉(zhuǎn)化,“重寒則熱,重熱則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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